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海洋渔业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2013】71号)文件,明确提出了“支持发展渔业互助保险,大力推进政策性渔业互助保险体系建设,加大各级财政对渔业互助保险的保费补贴力度,……省级以上计划投资4800万元,补助25%的参保渔民应缴互保费用,市县按照1:1比例进行配套”。唐山市农牧局按照该文件要求,领导重视、多方争取,在市财政极度紧张的情况下,落实了1:1配套财政补贴资金,实现了唐山市市级财政保费补贴的全覆盖。
唐山市市级财政保费补贴的落实,提高了全市渔民参保的积极性。同时,充分发挥了此举的辐射带动作用,使广大渔民从中得到真正的实惠,减轻受灾渔民生产生活负担。从而推动渔业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促进渔区社会和谐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