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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保的概念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1/7/8 12:11:07|浏览次数:

答:互保即相互保险,是一种对某种风险具有同一保障要求的个人或团体,采取合作互助的组织形式,满足所有成员对保险保障需求的保险形式。

  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是所有渔船船东面临的风险,这一风险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往往是个别船东无法承受的。因此渔船船东需要组织起来,将个别船东无法承受的大的经济损失,转化为许许多多能够承受的小的支出(互保费)。由大家共同来承受,做到“一人保大家,大家保一人”,这就是渔船船东相互保险。

  船东互保是一项具有悠久历史的国际贯例,在英国、日本、韩国和台湾、香港等许多国家和地区都有类似的组织。1984年,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注册登记,交通部成立了我国第一个船东互保协会,20年来的实践证明,船东互保工作有效地保障了我国航行事业的顺利发展,弥补了商业保险的不足。

  在借鉴交通部船东互保协会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经农业部、民政部批准,于1994年7月6日成立了中国渔船船东互保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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