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上午9时,全省海蜇专项捕捞开始,曹妃甸市各地严格按照省农业农村厅海蜇专项捕捞相关规定,严格把关,严格审验,有序组织属地合规合法渔船出海捕捞海蜇资源,认真落实渔业安全事故预防和安全保障工作,建立健全渔业安全保障体系,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渔业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
渔业主管部门对出海捕捞渔船进行登船检验排查,重点排查内容包括:
一、对渔船捕捞许可证、检验证书、职务船员证书和普通船员证书等证书进行检查,证书不齐,不准出海作业;
二、没有配备通导设备,不准出海作业。出海作业期间AIS、北斗等终端设备必须24小时开机;
三、救生衣、救生圈、救生筏、灭火器等救生设备必须齐全。
四、不准改变从事渔业生产渔船的作业类型和方式;
五、不准超航区、超抗风等级作业。
供稿人: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