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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两会 || 听渔业界声音

发布时间:2022/3/11 15:39:46|浏览次数:

人大代表刘汉元建议免征水产养殖企业所得税、水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

“1978年,我国水产品人工养殖比例仅为26%,主要通过天然捕捞获取。1993年,人工养殖产量刚刚超过天然捕捞产量。然而时过境迁,与税法制定时相比,我国水产行业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3月5日,全国人大代表、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元向贝壳财经记者表示,今年两会上,他打算针对降低水产行业税费负担,营造公平税收环境方面提出相关建议。

刘汉元具体给出两点建议:建议免征水产行业或水产养殖企业所得税;建议免征水产品流通环节的增值税,允许跨省使用农产品收购发票。刘汉元指出,在养殖环节,畜禽养殖企业免缴企业所得税差异较大,在养殖环节,畜禽养殖企业免缴企业所得税,水产养殖企业要缴纳12.5%的企业所得税。在流通环节,鲜活或初加工的水产品增值税税率为9%,而鲜活的猪、牛、羊、鸡、鸭等畜禽产品可以免缴增值税,进一步拉大了两个产业的利润差距。“截至2020年,我国水产养殖规模突破万亿大关,达到10223.4亿元。我国连续多年蝉联全球最大的水产品消费国、生产国和出口国,水产品已成为关系到我国居民健康的重要食品来源。相关税法却未能跟上产业发展实际,依然对水产行业实行与畜禽行业差异化的税收政策,极大限制了产业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成了行业始终处于小、散、弱困境的最大政策制约因素。”刘汉元提到。公开资料显示,从集约化水平来看,目前我国生猪养殖企业CR10(行业集中度前10位)市场份额为12%,禽类养殖企业CR10达到40%,而水产养殖企业CR10不到2%,远远落后于畜禽养殖企业,产业整体呈现小、散、弱的局面,也暴露出食品安全、效率偏低、难监管等问题。关于“免征”所得税和增值税带来的国家税收问题。刘汉元补充道,根据目前我国财力及水产养殖企业规模测算,免征水产行业企业所得税,对国家税收并不会造成明显影响,同时还能有效促进个体户、合作社等转化为企业组织进行经营。

刘汉元还提议,允许跨省使用农产品收购发票。建议简化和明确农业生产者个人代开普通发票的手续,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段实现手机客户端代开普通发票,使农产品收购环节开具发票不再是难事。



人大代表兰平勇建议加快发展深远海养殖

“作为一名来自渔业行业的人大代表,我始终关注海洋经济的发展。”在2022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福州宏东渔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兰平勇建议,进一步加快发展深远海养殖,带动乡村振兴。

兰平勇介绍,近几年,我国海洋经济规模不断增长,但海洋产业发展不平衡、不协调和不可持续问题仍十分突出,近海养殖区域趋于饱和,甚至已经超负荷,且从事养殖的基本是渔民,整体抗风险能力比较差,大部分养殖户还是靠天吃饭。

“发展深远海养殖,对进一步加快全国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进程、优化海洋开发空间格局、促进海洋高新技术发展等都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带领养殖户共同富裕,助力乡村振兴的一个重要途径。”兰平勇说,与拓展陆域产业相比,海洋产业受自然灾害影响大、投资规模大、回收期长,建议健全金融扶持机制,采用产业投资、股权投资、债权融资、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等多种方式,解决地方政府和企业发展海洋产业的融资难题。

他还建议,发挥国有企业带动作用,通过“国有企业+龙头企业+农户+产业金融”,探索育苗、养殖、加工、旅游、科普等新型深远海智慧渔旅产业全产业链发展的新模式,让渔民养得起、养得好、卖得出、卖好价,带动渔民共同富裕。同时,对先行先试的企业给予适当的政策扶持,比如实行投资补助、税收减免,在海域使用、项目合作等方面给予优惠。

兰平勇说,发展深远海养殖既能解决退养渔民的生计问题,还能改善近海水质、拓展滨海旅游,希望通过这些建议,进一步推动深远海养殖在人才、技术、产业等方面提升,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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