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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发布加快推进深远海养殖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4/1/19 3:30:15|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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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8部门印发《河北省加快推进深远海养殖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对我省加快推进深远海养殖发展进行了安排部署。

出台背景

深远海养殖主要指以重力式网箱、桁架类网箱及养殖平台、养殖工船等大型渔业装备为主体,以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装备技术为支撑,在深远海进行规模化高效水产养殖的方式。大力发展深远海养殖,对优化水产养殖空间布局、促进海洋渔业转型升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改善国民膳食结构、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均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深远海养殖发展。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树立大食物观,发展设施农业,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发展深水网箱、养殖工船等深远海养殖。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大食物观、向江河湖海要食物的重要讲话精神,拓展深远海养殖空间,推进深远海养殖渔场建设,保障优质水产品供给,农业农村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中国海警局等8部门于2023年6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深远海养殖发展的意见》(农渔发〔2023〕14号)。

为推进我省深远海养殖高质量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8部门研究制定了《河北省加快推进深远海养殖发展的实施意见》。

工作任务

(一)科学布局发展空间。立足我省海域现状和特点,在省管海域从事深远海养殖的要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规划、养殖水域滩涂规划要求。鼓励疏近拓远,向更深、更远处有序发展。

(二)加大培育海水种业。健全现代水产种业体系,深入实施水产种业提升工程,支持建设国家级、省级水产原良种场,提高水产原良种覆盖率。开展联合育种集中攻关,培育更多适合渤海深远海养殖的优良品种。

(三)大力建设养殖渔场。根据海洋环境承载力,科学确定养殖模式和密度,大力推行生态健康养殖,鼓励发展养殖水体在1万立方米以上的深远海养殖渔场。支持机械化、智能化、集群化深远海养殖发展,鼓励创建深远海养殖类型的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

(四)推进产业融合发展。因地制宜,支持“岸上苗+海上鱼”“北方苗+南方养”“深远海养殖+文旅融合”等多元化产业发展新模式,推动养殖生产、加工流通、休闲旅游和品牌培育等全产业链发展,促进一二三产业相互融合、协调发展。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深远海养殖协作管理工作机制,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检验登记、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等监督管理,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形成合力,推进产业规范发展。

(二)加大政策支持。建立政府引导、企业自筹、社会资金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健全深远海养殖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大深远海养殖发展支持力度,并在信贷、保险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

(三)强化宣传引导。支持县级先行先试,多渠道探索符合我省深远海养殖的新模式。及时总结推广一批深远海养殖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推进深远海养殖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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