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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对2024年伏季休渔期间专项捕捞和捕捞辅助船配套服务安排进行公示

发布时间:2024/4/12 10:13:06|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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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海洋伏季休渔监管,规范伏季休渔期间专项捕捞管理,推进实施捕捞限额制度,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调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通告》(农业农村部通告〔2023〕1号),近日,农业农村部对2024年伏季休渔期间拟开展专项捕捞许可和捕捞辅助船配套服务安排有关事项进行公示。公示事项包括特殊经济品种专项捕捞、4种作业类型专项捕捞和捕捞辅助船配套服务安排等。


公示期为4月8-14日,凡对公示内容有意见者,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于2024年4月14日前反馈。邮箱:boffad@agri.gov.cn;传真:010-59192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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