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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船出海安全常识

发布时间:2021/12/15 17:28:45|浏览次数:

办好出海相关手续 做好安全检查

出海前要办理渔船安全证书、渔业捕捞许可证、船员证件和救生消防、通导等安全设备,确保船舶适航和船员适任。并为船员投保安全责任保险,从而为出海做好风险保障。

及时收听天气预报 掌握好天气情况

注意收听天气预报,实时掌握航行、作业海域的天气情况。

远离船舷边缘 保护好自己的生命安全

船员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救生衣、安全帽、防滑鞋等安全防护用品,严禁脱下救生衣,禁止饮酒,不得在吊杆下和没有安全防护装置的船舷边站立。

准确掌握船舶动态 规避碰撞风险

海上航行,锚泊时应该保持正规瞭望,按规定正确显示号灯、号型、鸣放声号,准确表明自己船舶动态。如海上能见度不良,应开启雷达并使用安全航速航行,增派瞭望人员,瞭望人员不得擅离岗位,交接班时履行交接手续以防发生碰撞。

严格遵守避碰规则 杜绝意外发生

禁止超航区,超抗风等级航行和作业,要注意避开商船习惯航路,严格遵守《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以免发生意外。

海上通讯设备保持畅通 遇险不慌及时求救

编队生产,保持编队船通讯畅通。如遇渔船失火,应减速并调整方向,使失火部位处于下风,并移走火场附近可燃物,用水冷却火场周围舱壁和甲板,根据火源的不同,选择灭火器材的种类。火灾扑灭后,应认真清理现场,彻底扑灭余火,防止复燃。如渔船遇险,应及时通过海上遇险通信向渔政海事等部门报警求救。

供稿人:杨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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