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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季来临,船舶航行要注意!

发布时间:2023/9/8 16:52:27|浏览次数:

渤海湾海域海雾浓雾频繁,多为平流冷却雾,具有突发性强、浓度大、持续时间长、面积广、能见度低等特点,船舶航行要“雾”必做好充足准备,采取各项雾航措施保障安全。

一、船舶雾航准备工作

1、航行前检查机、电、炉设备及其系统运转情况,检查航海仪器、通信设备、航行灯号、雾号等雾航仪器设备能否正常运行,消除存在的隐患。

2、开航前,根据雾情资料、航区特点、潮流情况、通航密度、定位方法等,结合本船性能悉心研究,制订出船舶雾航时的安全措施。

3、密切关注天气预报、气象传真、航行警告、雾航警报,并将雾情资料及时呈报船长。

4、值班驾驶员发现海面能见度降低时,应抓紧时机测定船位,并观察周围海面情况,以利安全航行和避让。

5、通知机舱备车,以便船舶在应急情况下可以采取全速倒车、停船等应急措施。

二、航行中保持正规瞭望

1、能见度不良情况下,在通过雷达屏幕上显示的物标回波来判断他船动态的同时,驾驶员也要注重运用视觉、听觉来进行瞭望。

2、全船应保持肃静,严禁喧哗,防止扰乱值班驾驶员的视听;驾驶台前后左右的门窗保持开启,便于充分利用好视觉进行瞭望。

3、注意收听高频,密切关注他船雾航警报,并及时广播本船的雾航警报,让他船了解本船的意图。

三、及时报告船长和机舱值班人员

1、船舶驾驶员一般通过观测水线、灯光、目标等来判断能见度,并把船位、环境信息以及采取的一些措施及时向船长报告。

2、船长应研究、核查雾航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到驾驶台监航,必要时亲自操作。

3、值班驾驶员要认真瞭望,勤测船位,改自动舵为手动操舵,与机舱值班人员保持密切通讯。

四、切勿盲目航行

1、雾航时,必须使用适合当时环境、条件和本船特点的安全航速。在条件和环境许可的情况下,该航速状况应能确保来船在两海里以外安全通过或面临紧迫危险前的一半距离内将船停住。

2、为确保船舶雾中航行时的安全,在出现视线恶劣、航道复杂、渔船密集、避让困难、定位困难以及船长对当时的船舶航行安全无把握时,船长应该选择好锚地锚泊或滞航,切忌盲目航行。抛锚时应及时与周围船舶进行联系,通知周围船舶做好相应的避让措施。

供稿人:李昭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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