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海上商渔船碰撞事故多发易发,发生的时间、区域相对集中,在水上交通事故和渔业生产事故中占比较大,损害较为严重。大雾季节和伏季休渔期结束后的9、10月份是商渔船碰撞事故的高发期。
据统计,商渔船事故90%以上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常见导致事故发生不安全行为有:瞭望疏忽、未使用安全航速、避让措施不当、未显示正规的号灯号型、不熟悉通航环境、驾驶台未保持正规的值班等。
为了防范此类事故的发生,在此,提醒各位船东船长在出海作业时,尤其是在夜间和商渔船碰撞事故高发水域,要注意做好以下几点:
1、加强值班
渔船出海后,无论何时都要安排专职人员值班,不管在航行、锚泊还是在作业,至少安排一名专职瞭望人员,对周围船舶动态等做到心中有数。
2、正确使用号灯、号型与雾号
无论何时,均要按规定显示本船的号灯、号型,如遇能见度不良,应按规定鸣放雾号,以便它船及时发现自己。
3、保证重要设备工作正常
应保证船上重要设备的工况正常,一经发现应立即进行维修或更换。在遇到能见度不良时,尤其要保证雷达、AIS、甚高频无线电话、雾灯、雾号等设备的正常工作。
4、及时报警求救
如船舶遇险,应立即报警求助,以最简要的方式说明情况:事故地点、事故造成的后果、需要何种救援、船员情况及其它海事部门需要了解的信息。
供稿人:李杰